克劳斯: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5  克劳斯(600579)公司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全资子公司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院”)名下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企业名称开户行账户性质账号实际冻结金额(人民币元)
天华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基本户270**********72017,670,840.93
合 计17,670,840.93

二、 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本次天华院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中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湖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所致。2023年2月,三原告针对天华院向平湖法院提起保险人代位求偿诉讼,涉案金额约3,861.5万元,并以公司是天华院唯一股东并与天华院财产混同为由,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2月初,天华院收到平湖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天

华院名下银行账户资金3,861.5万元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三、 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日,天华院被冻结银行账户共计1个,实际冻结金额合计17,670,840.9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1%。公司和天华院已采取相关措施保障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天华院仍可通过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经营收支业务款项和进行日常结算、货款结算,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导致其业务陷入停顿或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相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法院最终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及天华院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积极搜集证据应诉答辩或采取反诉措施,协助法院查明事实,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也积极与法院、银行等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妥善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四、 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