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4  卧龙电驱(600580)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期支持公司的发展,为公司大量借款提供无偿担保。且其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较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未有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形出现。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庞欣元先生、黎明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本页无正文,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陈伟华 独立董事黄速建 独立董事邓春华

2023年0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