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关于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驱”)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1月2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9人,参会董事9人,其中董事万创奇、独立董事赵荣祥、张志铭、邓春华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卧龙电驱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3-065)。公司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因此前公告中,遗漏披露了议案 (二) 审议内容,现将该公告补充如下: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以上补充的内容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0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