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回购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回购
报告书的补充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驱”)于2024年01月25日、2024年0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卧龙电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卧龙电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临2024-006)。经事后审查,公司对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予以补充如下:
原公告内容: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现补充为: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现任监事赵建良在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8月08日
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13,000股,卖出公司股份28,000股。2023年08月09日至今,赵建良未有买卖公司股票之情形;2023年09月07日,赵建良当选公司监事。赵建良在未担任公司监事期间的股票买卖,系其基于对公司股票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且其买卖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尚未筹划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上述事项赵建良及公司已进行书面承诺或确认。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除上述补充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补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