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09  卧龙电驱(600580)公司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6.92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6.82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07月15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或“公司”)于2024年01月23日召开九届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92元/股(含16.92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01月25日、2024年0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电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及《卧龙电驱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6)。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2024年05月2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现金(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9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8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07月15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2023年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计算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08,291,12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9,924,200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298,366,926股,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298,366,926×0.1÷1,308,291,126≈0.099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人民币0.10元现金(含税),因此,公司流通股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92-0.099)/(1+0)=16.82元/股。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10,000万元。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97.27万股至594.5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08,291,126股的0.23%至

0.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07月0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