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同意《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总计6,531,05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38,691,470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吴彬、柯善良、张志刚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公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临2024-016)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批准《八一钢铁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6月28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相关公告《八一钢铁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4-017)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