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关于附属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本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公告编号:临2024-16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关于附属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本公司拟为其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安徽海螺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环保集团”)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中期票据,并根据需要,拟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
(一)发行主体
安徽海螺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申请注册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三)发行时间
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四)发行利率
根据实际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为准。
(五)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的期限将根据海螺环保集团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七)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八)决议有效期
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更好地把握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依法授权海螺环保集团,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制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期限、发行时间、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
(三)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四)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五)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本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对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修订、调整;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它事项。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担保事宜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本次海螺环保集团发行中期票据的需要,由本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按照实际发行情况计算,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海螺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年6月24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通江大道南侧150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G区1-206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202万元
5、法定代表人:李群峰
6、主营业务: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固体废弃物处理(危化品除外),节能环保设备设计、研发、销售、安装,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经营)。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螺环保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786,084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478,58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07,4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0.88%;2023年度,海螺环保集团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3,13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8,738万元。
8、股权结构:海螺环保集团由本公司附属公司中国海螺环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环保控股”,系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公司,股份代码:0587)间接持股99%,另一股东安徽海创绿能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本公司连同附属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海螺环保控股29%的股权。
9、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未向海
螺环保集团提供任何担保。
(二)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海螺环保集团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其发行中期票据是出于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为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包含本公司对附属公司的担保,不含附属公司间相互担保)为人民币328,716万元,占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77%;其中本公司为附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1,208万元,占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30%。本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四、审批程序及风险提示
本次附属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方案及本公司为其担保事项于2024年4月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注册发行进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和担保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