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晶科技:年报更正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2  金晶科技(600586)公司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部分内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2022 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信息列示有误,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一、需要更正的内容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前: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原监事张家利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2015年6月4日至2022年4月29日),其配偶证券

账户存在将持有的“金晶科技”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张家利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整改措施:公司要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