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30  新华医疗(600587)公司公告

编号:临2026-02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根据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计政策依法作出变更后,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时间

2025 年12 月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19 号文”),规定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 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 关内容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 号文进行的相应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