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网络”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用友网络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0,579,717股新股。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完成向17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835,214股,发行价格为31.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98,435,087.30元,扣除发行费用40,907,453.8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7,527,633.5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了天圆全验字[2022]000002号《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用友商业创新平台YonBIP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内容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
1 | 项目建设投资 | 436,507.00 | 436,507.00 | 0.00 | 436,507.00 |
1.1 | 办公场所投资 | 7,500.00 | 7,500.00 | -5,748.75 | 1,751.25 |
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39,614.00 | 39,614.00 | -37,616.42 | 1,997.58 |
1.3 | 软件购置 | 20,074.00 | 20,074.00 | -19,788.51 | 285.49 |
1.4 | 技术开发费 | 335,376.00 | 335,376.00 | 91,473.90 | 426,849.90 |
1.5 | 产品开发专项费 | 22,900.00 | 22,900.00 | -18,710.94 | 4,189.06 |
1.6 | 项目营销推广费用 | 7,684.00 | 7,684.00 | -6,452.00 | 1,232.00 |
1.7 | 项目基本预备费 | 3,359.00 | 3,359.00 | -3,157.28 | 201.72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23,206.00 | 23,206.00 | 0.00 | 23,206.00 |
合计 | 459,713.00 | 459,713.00 | 0.00 | 459,713.00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具体投入及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和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的内部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有利于合理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从而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等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投入总额,是对募集资金投入结构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持续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结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不会更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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