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的专项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3-06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事项的专项自查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6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收到债权人溧阳市云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凯化工”)的《告知函》,云凯化工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自查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都在正常履行中,具体如下: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高大鹏肖健 | 在本人持有广东榕泰股票期间、在森华易腾或广东榕泰任职期间及任职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及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森华易腾、广东榕泰及其他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投资任何与森华易腾、广东榕泰及其他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持有广东榕泰股票期间、在森华易腾或广东榕泰任职期间及任职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业务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需要,不得拓展与森华易腾、广东榕泰及其他下属公司经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范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持有广东榕泰股票期间、在森华易腾或广东榕泰任职期间及任职期满后两年内,除在广东榕泰、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以外,本人不得在与森华易腾、广东榕泰及其他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实体任职、兼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 若出现同业竞争情形,本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从事与森华易腾、广东榕泰及其他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 持有广东榕泰股票期间、在森华易腾或广东榕泰任职期间及任职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 不再从事与公司同一或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从而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不利用其对公司的控股或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和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 长期 | 否 | 是 |
其他承诺 | 分红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的的前提下,未来三年(2021-2023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3、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未来三年2021-2023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 | 2021年度至2023年度 | 是 | 是 |
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4、未来三年(2021-2023年)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文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股票因2022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揭阳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揭阳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揭阳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