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3-13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1日。
●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于2023年11月24日收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52破申6号】及《决定书》【(2023)粤52破7号】,裁定受理债权人溧阳市云凯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君合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
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5日上午10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将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15时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试验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及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1日15时00分(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2023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2023年12月21日)的9:15-15:00。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以上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份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资人组会议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出资人组会议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具体情况详见下表),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股份类型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589 | *ST榕泰 | 2023年12月14日 |
(二)公司管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邮件发送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登记地点:证券部
2、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经济试验区
3、电话:0663-3568053、0663-3285718
4、传真:0663-3568052
5、电子邮箱:600589@gdrongtai.cn
五、其他风险提示
(一)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的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