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产业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产业投资人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收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52破申6号】及《决定书》【(2023)粤52破7号】,裁定受理债权人溧阳市云凯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君合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
2023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预重整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产业投资人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和遴选的进展情况
根据《预重整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招募投资人已于2023年10月27日24:00时截止报名。共计3个报名主体(合计5家企业,2家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视为1个报名主体)完成报名保证金的支付,并对公司开展尽调工作,截止2023年11月3日,共计2个报名主体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
2023年12月9日,公司接管理人的通知,在广东省揭阳市三江公证处的全程公证下,公司管理人组织召开了广东榕泰重整案投资人评审会议,会议评选结果为:北京城市智算信息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中选重整产业投资人。
管理人已向前述企业发出《确认函》,确认其重整产业投资人身份。后续,
管理人将及时组织公司与重整产业投资人就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等事项进行磋商。
二、产业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城市智算信息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北京城市智算信息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D6MXAA19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2号3座24层2806号28026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北京城市中芯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29,9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3年12月06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北京城市中芯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500 | 8.3612% |
广东融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500 | 21.7391% |
广州格物致知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900 | 69.8997% |
合计 | 29,900 | 100.00% |
(二)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1MA01W1J578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院1号楼21层2101 |
法定代表人 | 张建华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0年09月18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张建华 | 1,900 | 95% |
陈工 | 100 | 5% |
三、风险提示
(一)因尚未与重整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若重整产业投资人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未按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可以取消其重整产业投资人资格,并且另行确定重整产业投资人。
(二)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