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关于公司重整股价较大幅度向下除权相关风险的提示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股价较大幅度向下除权相关风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披露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本次重整投资人合计支付1,082,370,405.00元,受让公司709,436,609股股票,平均每股对价约1.53元/股。
根据除权公式:“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转增前总股本+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8日,该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与2023年12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一致。2023年12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3.84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息)参考价格为3.04元/股。
公司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收到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52破申6号】及《决定书》【(2023)粤52破7号】,法院裁定受理溧阳市云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凯化工”)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君合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管理人。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
粤52破7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了广东榕泰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8)。
公司正全力推进重整事项,现就公司重整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价会较大幅度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
根据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披露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公司本次重整投资人合计支付1,082,370,405.00元,受让公司709,436,609股股票,平均每股对价约1.53元/股。根据除权公式:“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转增前总股本+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用于抵偿债务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8日,该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与2023年12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一致。2023年12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3.84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调整后除权(息)参考价格为3.04元/股。
公司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2023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52破申6号】及《决定书》【(2023)粤52破7号】,法院裁定受理云凯化工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君合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管理人。
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52破7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广东榕泰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8)。
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
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存在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因2022年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若2023年年度报告中,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