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东榕泰”或“转让方”)锡场地块、锡场涂碑地块和仙桥地块目前暂未解除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公司无法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土地权属变更,经各方协商一致,将土地权属变更的时限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一、交易概述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7日和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分别向自然人陈铭、孙浩佳和余健(以下合称“受让方”)出售全资子公司揭阳市合贵新材料有限公司、揭阳市联富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揭阳市鑫榕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1,500万元、1,000万元和2,150万元。由于公司锡场地块(坐落: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开发区1号)、锡场涂碑地块(坐落: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开发区)和仙桥地块(坐落:揭阳市市区榕华大道以东、环市路以南)存在银行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将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土地权属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24日和2023年7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2和2022-158)和《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二、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52破7号之一】,裁定确认《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相关法院正对公司前期被查封、冻结的资产逐步解除。由于公司锡场地块、锡场涂碑地块和仙桥地块目前暂未解除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导致无法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土地权属变更,公司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经与受让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一)延期
鉴于转让方名下的地块涉及复杂的交叉抵押及多轮查封冻结等情况,导致锡场地块、锡场涂碑地块、仙桥地块无法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土地权属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土地权属变更的时限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如该日期前仍然无法完成土地权属变更,则转让方和受让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各方另行同意延期的除外。依本条规定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转让方应向受让方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其他
1.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股权转让协议:
(1)另一方严重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且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
(2)任一方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
2.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本补充协议的规定与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补充协议的规定为准;本补充协议中未作规定的,仍以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为准。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