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2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为确保本次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和2024年4月17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和2024-052)。公司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的回复仍需补充和完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延期5个交易日提交书面回复。延期期间,公司将组织相关方抓紧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提交《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