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5-31  *ST榕泰(600589)公司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分别于2021年和2022年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和第9.8.1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4月27日,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11月27日,公司因触及《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主营业务净利润扣非后仍然亏损。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0.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0亿元。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通过租用标准化机房,为客户提供带宽租用、机柜租用、IP地址租用等综合服务。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引进重整投资人及增量资金,有效化解公司债务

2023年度,公司完成司法重整程序引进重整投资人及增量资金,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同时顺应市场变化调整产业布局,缓解公司经营压力,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2,573,374.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9,901,877.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24,822,150.03元。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仍为负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二)聚焦主业,升级数据中心业务

1、公司与第一大客户签署机柜规模5000架的《数据中心托管服务框架协议》,为其提供机柜租赁、裸纤连接、公网带宽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柜陆续开通使用中。

2、公司张北数据中心项目已经具备水、电条件,并通过了水质检测,各项前置审批文件齐全,具备复工复产的基础条件。

(三)有效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

1、对公司长期资产的规划

公司在广东省揭阳市存在大量的土地资源及固定资产,包括工业用地、化工厂房、机器设备等。随着解除资产查封程序和解除资产抵押手续的办理,资产逐渐恢复流动性。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多维度合作,推动资产剥离和盘活,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提高流动性保障。

2、多措并举,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及经营管理水平

2024年,公司将持续优化上市公司治理机制,规范公司运行,加强公司运营管控制度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确保上市公司高效合规经营,全面恢复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地位。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事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3951号)和《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2108号)。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后确认,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上市规则》第9.3.7条和9.8.7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向上交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还需经上交所审核,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法院已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粤52破7号之一】,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该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负债结构、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加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但如果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不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因2022年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和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向上交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还需经上交所审核,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市规则》第9.8.5条的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