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司法划转的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司法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司法划转系执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出具的(2022)京02执17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银行”)以其对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外”)持有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1,996,672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以下称为“标的股票”)享有质押权为由,向北京二中院申请将上述标的股票用以抵偿债务。北京二中院裁定解除对标的股票的冻结措施;将标的股票交付山西银行,用于抵偿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晋民终37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标的股票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自本裁定送达山西银行时起转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 本次司法划转过户完成后,中国海外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山西银行持有公司51,996,672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 本次司法划转导致的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质押/冻结/标记股份 | 51,996,672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0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6.10%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3年4月14日 |
持股数量 | 51,996,672 股 |
持股比例 | 6.1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二、股份司法划转情况
中国海外持有的51,996,672股标的股份因执行司法裁定,已全部划转过户至山西银行,具体划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划转股数 | 51,996,672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 |
受让人 |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划转依据 | 北京二中院出具的(2022)京02执17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
划转日期 | 2023年4月17日 |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