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43)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65,606,840.89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08,301,635.96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99,553,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23,973,214.26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8%。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九届三次监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对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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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 事 | 会 |
2024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