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6-009)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563,333.2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278,765,140.39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75,708,316.79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962,053.53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合并公司于2025年9月派发的2025年半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17,979,910.70元(含税),2025年全年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941,964.23元,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1%。
3.如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1,941,964.23 | 39,955,357.10 | 50,743,303.52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8,563,333.29 | 125,311,875.28 | 168,308,121.61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475,708,316.79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D) | 142,640,624.85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 | 154,061,110.0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42,640,624.85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现金分红比例(%)(E=D/C) | 92.58% |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特此公告。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董 | 事 | 会 |
| 2026年4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