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新旭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3-025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