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1%。本次豫联集团解除司法轮候冻结20,605,080股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无司法轮候冻结情形,累计被冻结股份仍为477,182,97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44.3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8%。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豫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1%;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477,182,975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42.7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8%。
一、本次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8日,公司收到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所持公司20,605,080股股份已被解除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股份 | 20,605,08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91%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51% |
解除冻结时间 | 2023年7月14日 |
持股数量 | 1,077,248,821股 |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 26.81%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 477,182,975股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4.30%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1.88% |
豫联集团正在积极解决剩余司法冻结事项,暂不存在平仓风险或强制过户风险。如有相关进展,豫联集团将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豫联集团 | 1,077,248,821 | 26.81 | 477,182,975 | 44.30 | 11.88 |
厦门豫联 | 40,000,000 | 1.00 | 0 | 0 | 0 |
合计 | 1,117,248,821 | 27.81 | 477,182,975 | 42.71 | 11.88 |
注1:本次豫联集团解除的为司法轮候冻结20,605,080股,累计被冻结股份保持不变,仍为477,182,97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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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