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中孚实业(600595)公司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6%。本次豫联集团解除司法冻结477,182,975股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豫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6%,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豫联集团及厦门豫联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一、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911-1号),豫联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477,182,975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4.3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90%
解除冻结时间2023年9月11日
持股数量1,077,248,821股
持股比例26.86%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0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6%,豫联集团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豫联集团及厦门豫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6%。本次豫联集团解除司法冻结477,182,975股后,豫联集团及厦门豫联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