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新旭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远期锁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远期锁汇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