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钱宇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前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成员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召集人 | 刘红霞(独立董事) | 刘红霞(独立董事) |
其他委员 | 钱宇(董事、总经理) 瞿霞(独立董事) | 马文超(董事长) 瞿霞(独立董事) |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