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6%。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933,027,16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86.6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7%。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豫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6%。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豫联集团及厦门豫联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33,027,16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83.5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27%。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8日,公司收到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债权人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01破24号之一裁定批准的《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约定,解除部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6,485,062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6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16%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4年3月7日 |
持股数量 | 1,077,248,821股 |
持股比例 | 26.86%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933,027,16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86.61%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3.27% |
根据豫联集团通知,豫联集团表示将继续积极协调债权人履行《重整计划》安排,推进已清偿债权相应比例的股票解除质押工作。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后续质押的计划,若计划发生变动,豫联集团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豫联集团 | 1,077,248,821 | 26.86 | 933,027,160 | 86.61 | 23.27 |
厦门豫联 | 40,000,000 | 1.00 | 0 | 0 | 0 |
合计 | 1,117,248,821 | 27.86 | 933,027,160 | 83.51 | 23.27 |
公司将持续督促豫联集团按照《重整计划》严格履行清偿义务及办理相应股票解除质押相关工作,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