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孚实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5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7
四、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五、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六、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0
七、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2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7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6
十一、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 28
十二、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 29
十三、关于延长为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 . 3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 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 马文超先生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二)提名并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
(三)审议议案: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12、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13、关于延长为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
(四)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五)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表决票,宣布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一、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或“公司”)编制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审计,2023年中孚实业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7,051.75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中孚实业母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建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兴华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四、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五、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六、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七、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北京兴华自本公司申请发行上市以来,一直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执业一贯独立、客观、公正、廉洁,是一家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信息披露完整、及时,公司对2024年度拟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崔红松先生、宋志彬先生、钱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了该项议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豫联集团及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执行情况
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豫联集团及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0.00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商品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 | 479.72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 | 327.19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42.24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 100.00 | 0.00 |
合计 | 1,300.00 | 849.15 |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0.00 | 0.00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商品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545.00 | 108.52 | 479.72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50.00 | 78.09 | 327.19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11.56 | 42.24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 120.00 | 0.00 | 0.00 |
合 计 | 1,065.00 | 198.17 | 849.15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1)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70012071W成立时间:1997年12月16日注册资金:124,314万元注册地址:巩义市新华路31号法定代表人:崔红松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铝深加工,发电,城市集中供热(凭证);纯净水(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相关技术转让及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的提供。
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豫联集团持有公司26.8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2)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巩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6672382365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24日
注册资金:9,250万元注册地址:巩义市豫联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胡庆伟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风力发电,电力供应,热力生产与供应,电力设备检修与调试,供热设施的维护,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电力设备租赁及销售,电力设备的维修及技术服务,电力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持有大唐巩义49%的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钱宇先生为大唐巩义董事,大唐巩义为公司关联法人。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唐巩义资产总额为542,628.07万元,负债总额为563,947.10万元,净资产为-21,319.04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75,626.05万元,净利润为-37,776.2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唐巩义资产总额为527,383.74万元,负债总额为569,704.55万元,净资产为-42,320.82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71,137.67万元,净利润为-21,001.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其他关联方
(1)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水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697323095R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20日
注册资金:1,200万元
注册地址:巩义市高速引线与孝沙路交接处
法定代表人:焦海波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黄河供水项目投资与服务。(涉及国家专项审批项目,凭有效批准文件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持有黄河水务44%的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钱宇先生为黄河水务董事,黄河水
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黄河水务资产总额为20,079.93万元,负债总额为19,177.75万元,净资产为902.17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329.91万元,净利润为41.53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黄河水务资产总额为19,592.27万元,负债总额为18,545.01万元,净资产为1,047.25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924.83万元,净利润为156.2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瑶岭煤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170497312N
成立时间:2010年1月13日
注册资金:23,404.46万元
注册地址:巩义市西村镇
法定代表人:唐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开采销售煤炭。(凭有效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中孚电力持有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45%的股权,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持有瑶岭煤业65%的股权,瑶岭煤业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瑶岭煤业资产总额为42,216.95万元,负债总额为36,602.87万元,净资产为5,614.08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1,262.35万元,净利润为2,976.8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瑶岭煤业资产总额为45,684.32万元,负债总额为38,779.28万元,净资产为6,905.04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0,816.23万元,净利润为1,233.11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为便于公司行政部门日常办公,公司自2008年至今一直租用豫联集团办公楼。豫联集团同意公司继续免费租用其位于巩义市新华路31号的办公楼部分楼层,面积约1,72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
日,详细内容及条款以公司与豫联集团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为准。
(2)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商品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黄河水务购买原材料,预计涉及金额545万元。
(3)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为充分发挥公司电力供应优势,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大唐巩义、黄河水务销售产品,预计涉及金额400万元。
(4)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优势,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瑶岭煤业提供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服务价格由双方在市场价格基础上协商确定,预计涉及金额120万元。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执行,合同价款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提高相关资源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开展的同时,降低费用、实现双赢。
上述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关联交易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类型主要涉及销售及采购商品等。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执行情况
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怡诚创业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预计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商品 |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 | 829.42 |
巩义市通宝商贸有限公司 | 400.00 | 339.29 | |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 30,600.00 | 22,176.63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巩义市宾馆有限公司 | 100.00 | 61.60 |
巩义市电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 | 28.28 | |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 15.00 | 12.23 | |
河南洛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3.00 | 1.85 | |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111.29 | |
接受关联人 | 巩义市宾馆有限公司 | 700.00 | 622.28 |
提供的劳务 | 巩义市顺意达物流有限公司 | 3,500.00 | 3,041.90 |
合计 | 36,468.00 | 27,224.77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主要原因为:因公司铝精深加工业务2023年上半年下游需求下降,公司及子公司相应减少燃气采购量所致。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商品 |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 | 228.69 | 829.42 |
巩义市通宝商贸有限公司 | 1,400.00 | 85.09 | 339.29 | |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 22,000.00 | 6,726.28 | 22,176.63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巩义市宾馆有限公司 | 100.00 | 9.93 | 61.6 |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 20.00 | 4.54 | 12.23 | |
河南洛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0.51 | 1.85 | |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27.63 | 111.29 | |
巩义市清河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0.00 | 38.60 | 65.12 | |
巩义市新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4.00 | 5.09 | 13.26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巩义市宾馆有限公司 | 800.00 | 152.21 | 622.28 |
巩义市顺意达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 | 484.83 | 3,041.90 | |
合计 | 28,626.00 | 7,763.40 | 27,274.87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目前,怡诚创业持有公司6.74%的股份,为公司5%以上股东。因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燃气”)、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巩义市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市宾馆”)、河南洛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汭农业”)、巩义市顺意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意达物流”)、巩义市通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宝商贸”)、巩义市清河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湾物业”)、巩义市新月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月物业”)为怡诚创业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巩义燃气、新世纪、巩义市宾馆、洛汭农业、顺意达物流、通宝商贸、清河湾物业、新月物业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712641199G成立时间:1999年5月21日注册资金:20,000万元注册地址:巩义市桐本路体育馆院内法定代表人:牛瑞祥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怡诚创业持有巩义燃气55%的股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电线、电缆经营;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巩义燃气资产总额为99,038.75万元,负债总额为67,018.22万元,净资产为32,020.53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6,660.00万元,净利润为6,827.9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巩义燃气资产总额为95,663.31万元,负债总额为64,198.01 万元,净资产为31,465.31 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2,158.74 万元,净利润为2,457.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514676163R
成立时间:1998年1月19日
注册资金:3,000万元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52号农大科技楼612号法定代表人:刘明远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怡诚创业持有新世纪80%的股权。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燃气热力管网工程施工(凭证经营);销售:建筑材料、燃具、石油化工产品及石油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乙醇汽油;柴油(限分支机构经营);装卸服务;商品混凝土及铺路用稳基辅料的生产销售;粉煤灰的加工销售;(以上生产加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新能源产品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世纪资产总额为9,502.59万元,负债总额为8,095.48万元,净资产为1,407.11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0,556.32万元,净利润为-1,631.2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世纪资产总额为9,351.11万元,负债总额为7,689.96万元,净资产为1,661.16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8,229.86万元,净利润为288.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巩义市宾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巩义市宾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4162835426
成立时间:1986年6月17日
注册资金:1,715万元
注册地址: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定代表人:白继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怡诚创业持有巩义市宾馆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办公服务;家政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停
车场服务;平面设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服装服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线、电缆经营;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音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巩义市宾馆资产总额为10,600.78万元,负债总额为9,794.62万元,净资产为806.16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683.04万元,净利润为-151.37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巩义市宾馆资产总额为11,525.33万元,负债总额为10,430.66万元,净资产为1,094.67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456.01万元,净利润为288.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河南洛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河南洛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098114494R
成立时间:2014年04月22日
注册资金:1,500万元
注册地址:巩义市豫联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明远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怡诚创业持有洛汭农业70%的股权。
经营范围:农作物种植;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农副产品。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洛汭农业资产总额为1,514.56万元,负债总额为118.02万元,净资产为1,396.54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
119.90万元,净利润为-137.2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洛汭农业资产总额为1,526.47万元,负债总额为
122.09万元,净资产为1,404.38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19.34万元,净利润为-7.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巩义市顺意达物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巩义市顺意达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9LR9BY2N成立时间:2022年8月11日注册资金:500万元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站街镇南环路东头20米法定代表人:王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主要股东:怡诚创业持有顺意达物流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顺意达物流资产总额为455.99万元,负债总额为13.10万元,净资产为442.89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
637.94万元,净利润为42.8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顺意达物流资产总额为746.22万元,负债总额为31.48万元,净资产为714.74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120.13万元,净利润为171.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巩义市通宝商贸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巩义市通宝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9KUHU96Y
成立时间: 2022年3月9日
注册资金:5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31号
法定代表人:白继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怡诚创业全资子公司巩义市宾馆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办公用品销售;日
用百货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住房租赁;销售代理;停车场服务;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通宝商贸资产总额为1,087.38万元,负债总额为526.33万元,净资产为561.06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
829.36万元,净利润为61.0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宝商贸资产总额为1,824.14万元,负债总额为1,066.98万元,净资产为757.16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613.71万元,净利润为196.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巩义市清河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巩义市清河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44BF949W
成立时间:2017年8月30日
注册资金:50万元
注册地址:巩义市光明路1号
法定代表人:岳云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怡诚创业全资子公司河南洛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家政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清河湾物业资产总额为712.98万元,负债总额为687.84万元,净资产为25.13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
339.53万元,净利润为8.2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清河湾物业资产总额为631.31万元,负债总额为604.99万元,净资产为26.31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47.17万元,净利润为1.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巩义市新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巩义市新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44BF4N2D成立时间:2017年8月30日注册资金:50万元注册地址:巩义市育英街29号法定代表人:岳云鹏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主要股东:怡诚创业全资子公司河南洛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月物业资产总额为33.42万元,负债总额为97.23万元,净资产为-63.81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6.44万元,净利润为-10.91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月物业资产总额为42.72万元,负债总额为
117.47万元,净资产为-74.75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7.20万元,净利润为-10.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商品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巩义燃气、新世纪、通宝商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商品,预计涉及金额合计24,400万元。
(2)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为充分发挥公司电力供应优势,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巩义市宾馆、巩义燃气、洛汭农业、新世纪、清河湾物业、新月物业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涉及金额合计426万元。
(3)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为满足公司业务需要,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接受巩义市宾馆、顺意达物流提供的劳务,预计涉及金额合计约3,800万元。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执行,合同价款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提高相关资源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开展的同时,可降低费用、实现双赢。
上述交易不存在关联方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关联交易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至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追溯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与原准则相比,执行新准则对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2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413,524.8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473,630.51 | ||
未分配利润 | 263,640.37 | ||
少数股东权益 | 676,253.99 |
续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2022.12.31 /2022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
公司自 2023 年1月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2 年发布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045,972.1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947,133.03 |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未分配利润 | 308,224.36 | |
少数股东权益 | 790,614.72 | ||
所得税费用 | -158,944.72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583.99 | ||
少数股东损益 | 114,360.73 |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十一、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确认公司现任独立董事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为37.17万元,现任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为258.93万元。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仍为12万(税后),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构成和考核标准与2023年度保持不变,最终薪酬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提出,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十二、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现任监事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为23.98万元。
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构成和考核标准与2023年度保持不变,最终薪酬将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提出,报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十三、关于延长为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孚电力持有黄河水务44%的股权,黄河水务为中孚电力的联营企业。为保障中孚电力生产用水的稳定供应,2010年中孚电力向黄河水务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黄河水务供水工程建设。2011年3月,中孚电力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笔暂借款形成中孚电力对黄河水务的财务资助。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财务资助余额为18,191.65万元。为持续保障中孚电力用水稳定,结合黄河水务财务状况及还款能力,中孚电力拟延长此笔财务资助的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财务资助期限事项不影响中孚电力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697323095R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20日
注册地:巩义市高速引线与孝沙路交接处
法定代表人:焦海波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黄河供水项目投资与服务。(涉及国家专项审批项目,凭有效批准文件经营)
股东:中孚电力持有黄河水务44%的股权,黄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持有黄河水务51%的股权,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国投”)持有黄河水务5%的股权。水务集团和巩义国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水务集团和巩义国投均未向黄河水务提供相应财务资助。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黄河水务资产总额为20,079.93万元,负债总额为19,177.75万元,净资产为902.17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329.91万元,净利润为41.53万元,资产负债率95.51%。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黄河水务资产总额为19,592.26万元,负债总额为18,545.01万元,净资产为1,047.25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924.83万元,净利润为156.23万元,资产负债率94.65%。(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关联关系:中孚电力持有黄河水务44%的股权,黄河水务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总经理钱宇先生为黄河水务董事,黄河水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孚电力对黄河水务财务资助余额18,191.65万元,不存在其他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后续还款计划安排
2023年9月,黄河水务参与的巩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开始供水,计划每年供水量3,000万立方,黄河水务拟通过其经营收入增加逐步偿还借款。本次中孚电力拟延长此笔财务资助的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黄河水务为公司中孚电力持股44%的参股子公司,中孚电力在延长本次财务资助期限的同时,将积极跟踪其日常经营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8,191.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33%。本公司无其他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