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孚实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二月
目 录
一、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 4
二、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5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6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置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票的议案 ...... 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21日 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2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 马文超先生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二)提名并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
(三)审议议案:
1、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置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票的议案。
(四)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五)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表决票,宣布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一、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建立公司优秀人才与股东成果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激发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优化薪酬结构,合理配置短、中、长期激励资源,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内容。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2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内容。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7、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置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票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1年12月29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截至目前,自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告之日起算已满三年,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处置专户”)股票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期重整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0)豫01破申11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豫01破申112号《决定书》,法院裁定受理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1年8月10日,管理人收到了法院送达的(2020)豫01破2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中孚实业重整计划,并终止中孚实业重整程序。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郑州中院送达的(2020)豫01破2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确认中孚实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处置专户股票基本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债权人未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受领分配的抵债股票的,根据重整计划应向其分配的股票将提存至管理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提存的偿债股票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满三年,因债权人自身原因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偿债资源的权利。截至目前,自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告之日起算已满三年,处置专户提存的股票余额为265,169,391股,其中5,569,124股正在按照《重整计划》约定办理转股相关手续,剩余259,600,267股。
(三)处置股票授权事项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期限内办理处置专户内股票处置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制定本次处置专户股票259,600,267股的具体处置方案;
2、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本次处置专户股票处置相关协议等文件;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处置专户股票过户、税费承担等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票处置完毕之日内有效。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