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2  中孚实业(600595)公司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75元(含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2,321,507.36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07,905,11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701,383,394.95元(含税),占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86.34%,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37%,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2025年4月15日和2025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该规划,如果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具备《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约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计划2025年-2027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年内多次分红的,进行累计计算)。如果期初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存在未弥补亏损),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期末可分配利润的60%。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01,383,394.9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17,293,286.14703,685,462.341,159,206,321.4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812,321,507.3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701,383,394.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60,061,689.9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701,383,394.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60.46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2026年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情况、目前的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