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
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披露。
鉴于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更新,并形成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