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203,850,509股发行价格:8.83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化学”)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其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并决定将该等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同意提交证监会注册。
2023年6月2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3,850,509股。
3.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83元/股。
4.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94.47元,扣除发行费用18,211,179.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1,788,814.78元。
5.保荐人及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655号),截至2023年11月29日,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的认购款项共计1,799,999,994.47元。
2023年11月30日,中信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剩余款项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4号),截至2023年11月30日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799,999,994.47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18,211,179.69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1,788,814.78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03,850,50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577,938,305.78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除传化化学外,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发送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等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对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合法、有效。
(4)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本次发行认购的主体资格并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且未超过三十五名,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6)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83元/股,发行数量为203,850,5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9,999,994.47元,发行对象为13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认购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1 | 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 56,625,141 | 499,999,995.03 | 18 |
2 |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62,514 | 49,999,998.62 | 6 |
3 | 马鞍山固信增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60,022 | 79,999,994.26 | 6 |
4 | 浙江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662,514 | 49,999,998.62 | 6 |
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155,152 | 98,499,992.16 | 6 |
6 | 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231,030 | 107,999,994.90 | 6 |
7 | 建德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3,975,084 | 299,999,991.72 | 6 |
8 | 开化县华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2,650,056 | 199,999,994.48 | 6 |
9 |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0,192,525 | 89,999,995.75 | 6 |
10 | 杨玲 | 5,662,514 | 49,999,998.62 | 6 |
1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9,173,272 | 80,999,991.76 | 6 |
1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464,326 | 180,699,998.58 | 6 |
13 | 薛小华 | 1,336,359 | 11,800,049.97 | 6 |
合计 | 203,850,509 | 1,799,999,994.47 | - |
(二)发行对象情况
1.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 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 | 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
注册资本 | 15,00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
法定代表人 | 周家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9560577166L |
经营范围 | 企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息服务,化工信息软件开发与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化学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 |
获配数量 | 56,625,141股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 |
2.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74号402室 |
注册资本 | 71,41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74号402室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杭州杰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2MA2H2RNX76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5,662,514股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3.马鞍山固信增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马鞍山固信增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鑫龙元辉路太白镇政府 |
注册资本 | 40,100.00 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鑫龙元辉路太白镇政府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安徽固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521MA8PU4AW4F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获配数量 | 9,060,022股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4.浙江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 浙江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地 | 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 |
注册资本 | 200,00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德清县钟管镇南湖路 |
法定代表人 | 夏士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521344139671M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外),生物制品的制造和加工,投资和开发生物制品、锆系列产品、机制纸及纸板、其他纸制品、纺织品和服装,投资房地产业,酒店业,广告及印刷业,货物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及制品(除贵稀金属)、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纺织原料(除国家统一经营项目外)、重油(工业用)、润滑油、办公设备、汽车、汽车及摩托车配件、纸浆、工业油脂(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销售,化妆品、日用品、服装、卫生用品、食品经营(含网上销售),家用电器、通信设备及配件、出版物批发、零售,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5,662,514股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注册资本 | 20,00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11,155,152股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6.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 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 | 上海市长宁区镇宁路9号1号楼2A室 |
注册资本 | 745,00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镇宁路9号1号楼2A室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5U017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12,231,030股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7.建德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 建德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6号5楼(自主申报) |
注册资本 | 200,00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6号5楼(自主申报) |
法定代表人 | 陈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206397163XL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获配数量 | 33,975,084股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8.开化县华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 开化县华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 | 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龙港路13号(自主申报) |
注册资本 | 50,00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龙港路13号(自主申报) |
法定代表人 | 张航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824MA2DJMA508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22,650,056股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9.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名称 |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注册地 | 上杭县临城镇北环二路汀江大厦六楼 |
注册资本 | 36,80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杭县临城镇北环二路汀江大厦六楼 |
法定代表人 | 李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82370511151X7 |
经营范围 | 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项目投资;金属及金属矿、珠宝首饰的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10,192,525股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10.杨玲
姓名 | 杨玲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5113231995**** |
住所 | 四川省蓬安县 |
获配数量 | 5,662,514股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1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注册资本 | 482725.6868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法定代表人 | 沈如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25909986U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外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9,173,272股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主要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20,464,326股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13.薛小华
姓名 | 薛小华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3201021970**** |
住所 | 南京市白下区 |
获配数量 | 1,336,359股 |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为传化化学,系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传化化学为发行人关联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经查验,除传化化学外,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最近一年,传化化学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已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登载于上交所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重大交易外,传化化学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交易。除传化化学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 142,416,120 | 12.43 |
2 | 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 116,480,000 | 10.17 |
3 | 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68,258,590 | 5.96 |
4 | 周启宝 | 16,481,322 | 1.44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933,239 | 1.04 |
6 | 周成 | 5,653,039 | 0.49 |
7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钱塘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675,907 | 0.41 |
8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钱塘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310,700 | 0.38 |
9 | 皮涛涛 | 3,700,000 | 0.32 |
10 | 肖燕丽 | 3,112,380 | 0.27 |
合计 | 377,021,297 | 32.91 |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2023年12月14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 173,105,141 | 12.83 |
2 |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 142,416,120 | 10.55 |
3 | 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68,258,590 | 5.06 |
4 | 建德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3,975,084 | 2.52 |
5 | 开化县华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2,650,056 | 1.68 |
6 | 周启宝 | 18,431,322 | 1.37 |
7 | 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231,030 | 0.91 |
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387,484 | 0.84 |
9 |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0,192,525 | 0.76 |
1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9,689,256 | 0.72 |
合计 | 502,336,608 | 37.24 |
(三)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203,850,509 | 15.1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45,746,540 | 100.00 | 1,145,746,540 | 84.90 |
合计 | 1,145,746,540 | 100.00 | 1,349,597,049 | 100.00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35600吨/年高纯聚硅氧烷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能够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金实力将有所提升,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将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开展,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将会得到提升。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
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除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外,本次发行不会产生其他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唐青、俞瑶蓉
项目协办人:徐海霞
项目组成员:向晓娟、王一真、方灏、朱伟铭、沈力纬、卡依沙·阿不力克木
电话:0571-85783757
传真:0571-85783771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创意中心A座25楼
负责人:唐满
经办律师:唐满、马洪伟
电话:0571-85151338
传真:0571-85151513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负责人:郑启华经办注册会计师:金闻、朱海超、梁志勇、王文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负责人:郑启华经办注册会计师:梁志勇、朱海超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