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皇恩烨提供担保的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皇恩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皇恩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皇恩烨”)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启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启源”)按51%的持股比例为湖北皇恩烨提供总额不超过4,335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湖北皇恩烨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湖北皇恩烨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对外担保没有发生逾期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皇恩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湖北皇恩烨项目建设及资金需求,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为湖北皇恩烨提供总额不超过8,500万元的担保,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启源按51%的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4,335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皇恩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忠堡镇工业园区一支路
3、法定代表人:彭革华
4、注册资本:17788.1633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2年4月26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1-12月 (经审计) | 2023年1-7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 | 3,502.23 |
净利润 | -210.35 | -736.40 |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7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13,744.05 | 26,640.39 |
总负债 | 2,195.40 | 15,647.14 |
其中:银行贷款 | 1,000.48 | 1,001.77 |
净资产 | 11,548.65 | 10,993.25 |
注:2022年尚处于项目建设期,未开展销售。2023年二季度项目建成后逐步形成销售。
8、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启源持有湖北皇恩烨51%股权,目前湖北皇恩烨生产经营正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9、湖北皇恩烨股东及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浙江启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9,071.9633 | 51% |
彭革华 | 6,208.80 | 34.9041% |
董连平 | 1,552.20 | 8.726% |
刘琴 | 597.00 | 3.3562% |
刘石军 | 358.20 | 2.0137% |
合 计 | 17,788.1633 | 100% |
三、本次担保情况
(一)担保金额: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启源拟为持股51%的湖北皇恩烨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4,335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湖北皇恩烨提供担保。
(二)担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四)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对湖北皇恩烨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湖北皇恩烨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启源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为其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提供担保总额14.6763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71%。公司截至目前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