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查股网  2024-08-09  新安股份(600596)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公司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对公司开拓下游客户及增强客户业务协同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确定各方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本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形式出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基金合伙协议关于管理费、投资决策机制、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等约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范宏、韩海敏、刘亚萍

2024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