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严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吴严明董事长提名,聘任周曙光为公司总裁。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经周曙光总裁提名,聘任孔建安为公司常务副总裁。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变化情况,为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战略委员会由吴严明、周曙光、姚晨蓬、独立董事范宏、独立董事刘亚
萍五人组成,吴严明任主任委员。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亚萍、独立董事韩海敏、陈捷三人组成,刘亚萍任主任委员。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韩海敏、独立董事范宏、宋俊三人组成,韩海敏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不变,仍由独立董事范宏、独立董事刘亚萍、吴严明三人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范宏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