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三、本次会议现场采用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表决。全部议案宣读后,开始填票表决,由监票人收集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四、本次会议设监票人三名,由本公司监事及股东代表担任。监票人负责议案表决时的票权统计核实,见证律师见证统计过程。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束后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合并后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将在公司指定披露报纸和上交所网站公告。
六、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会议期间禁止大声喧哗。
七、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发言。
八、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2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4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马忠峙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二、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5年度预算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负责人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2022-2024年任期激励考核及薪酬兑现的议案。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一: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持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科学决策运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整体回顾2024年,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支持下,公司上下围绕主责主业谋发展,凝心聚力谋经营。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3.39亿元,同比增长5.83%;利润总额11.03亿元,同比下降0.7%;资产负债率15.39%,较上年同期下降0.69个百分点;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612元,每股同比增加0.014元。较好地完成年初各项预算指标,公司运行态势良好。
二、2024年回报股东情况2024年,公司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的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使投资者获得“真金白银”的回报,让投资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和信任,回报投资者对公司的信赖,持续实施高分红策略,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以总股本17.7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2亿元(含税),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73.53%。
三、2024年董事会日常工作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公司召开董事会6次、审议并通过31项议案。每次会议议案的提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决议的形成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项决议公告均已及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董事会认真审议并审慎决策各项议案,对经理层工作进行有效的检查和指导,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工作的稳步推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负责的出席(或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2024年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审议并通过11项议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次,审议并通过1项议案。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或方案,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决议,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长期、稳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公司各委员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加强重大事项先行介入和提前审议的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四)董事履职情况
1.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严格遵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董事会,在董事会会议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合理利益和诉求,对董事会议案发表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各项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发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发布了各类临时公告,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合理权益。公司2024年共计发布临时公告36份、定期报告4份。
2024年,公司通过上交所“E互动”平台共回复问题204个,组织召开了2023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24年三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有效增强了公司与资本市场及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强化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了良好的公众形象,得到了投资者对公司认可。公司先后入选“2024年度中国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最佳实践优秀案例”“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公司奖主板上市公司价值百强”,陆续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优秀董事会”“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回报天马奖”等殊荣,提升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外部形象。
此外,公司重视防范内幕交易,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2024年经理层的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经理层根据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工作目标,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奠定坚实基础。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粮食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粮豆总产量突破121.7亿斤,喜获“二十一连丰”。二是农业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寒区水稻育秧
土全量替代育秧基质生产技术研发与水稻立体育秧智慧工厂装备产业化应用”项目已被列入省重点研发“揭榜挂帅类”项目。公司制定的3项水旱田标准被纳入《黑龙江省2024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水稻旱平免搅浆技术》通过北大荒集团公司推荐已申报国家2025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同时,完成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机械化农业生产企业风险辨识与防范导则》的编制并发布实施。三是农产品经营实现新增长。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显示,公司所属农业分公司经营各类农产品19.57万吨,营收1.61亿元,利润988万元;北有农科公司经营有机农产品实现营收2,988万元,利润776万元。四是企业管控水平得到新提升。全面压减六类费用支出,压减比例达21.26%。精准合理统筹调配资金,全年实现理财收益稳定增长、再创新高。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实现总部及分子公司所有合同全生命周期的线上管理。探索研究北有农科公司创新应收账款风控模式,实现对赊销业务风险敞口的全覆盖。
五、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全球农业发展格局和趋势。全球农业需求侧趋势表现为总量增长放缓、对品质的要求仍在提升,已从数量扩张期发展为结构调整期,食品安全得到广泛关注。全球农业供给侧已经进入规模化经营阶段。“精准农业+生物农业”是全球农业主要发展趋势,数字农服技术成为产量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2.我国农业发展格局和趋势。“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中国农业需求侧发展趋势为总量增长、结构升级、缺口扩大,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增长更快。粮食生产成本面临较大压力、与需求存在错配,高品质农产品缺乏、适度规模趋势明显,新型农业主体对农业科技和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大力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未来国家粮食安全需要生产能力强、现代化水平高的新型农业主体。
(二)公司发展战略
以北大荒“三大一航母”建设工程为依托,遵照“科技为本、资本为用、管理为纲、协同为要”的经营方略,围绕科技上项目、围绕项目抓资本,围绕资本创效益,全面构建“农地运营+数字科技+资本运营”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一流高科技农业运营商和服务商,持续提高农业股份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2025年经营工作展望
2025年董事会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继续推进经理层做好以下工作:
1.聚焦主责主业,筑牢现代农业“大基地”根基
一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升粮食综合产能。二是全面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率。三是加快提升数字农业创新能力,增强农业核心竞争力。
2.聚焦创新驱动,探索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
一是坚持高效益回报,突出发展定制农业,探索和总结
出切实可行的高端产品经营模式。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采取分类施策探索,稳妥有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坚持高质量破局,创新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为后期更好地开展生产性服务,探索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3.聚焦效益为先,依法合规开展农产品经营一是积极稳妥开展大宗粮食贸易。积极主动对接客户,采取以销定购、代收代储的经营模式,谋划大宗粮食经营。二是稳步推进有机产业发展。以北有农科公司为依托,加强有机基地建设,开展有机农产品贸易,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4.聚焦精细管理,着力提升企业风险防控水平一是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与考核评价,提升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强化全员、全要素、全过程成本管控,降低制度成本与管理成本。三是提升资金运营管理能力,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提高资金效益及周转效率。四是加强对重大资金、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公司历史形成应收账款、存货的风险公司在历史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存货,存在一定变现的风险,公司也按规定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也非常重视清欠与清库工作。
应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清欠力度,推进涉法涉诉案件的进程,尽量减少损失,全力排查欠款人的可执行资产;二是继续加快存货清理力度。流动资产类加快变现,固定资产
类实现价值保全。加快清理历史遗留问题资产,对积压的库存进行分析、处理,加快存货变现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2.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农业土地发包经营与自然条件息息相关,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公司曾经遭受过旱灾、水灾、霜冻、冰雹、虫灾及风灾等自然灾害,但遭受的损失较小。若2025年公司遭受上述自然灾害,则可能导致家庭农场粮食减产、生产运输设备和农产品的损失。也可导致公司基础设施维修投入增加。
针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公司采取加强水利设施建设,预防旱灾和水灾;加强病虫害的调查和研究,提高对病虫害的防治能力;家庭农场参加灾害保险,提高抵抗风险及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二: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程序合法,全体监事均能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对议案进行充分的审议,并形成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的
议案》。
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八五二、二九一等分公司购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二九一等农场有限公司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领导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和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依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等有关要求,建立了适用于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制度,未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有不客观和不真实的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其必要性,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有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不存在重大缺陷,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五)审核定期报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并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三、2025年度工作目标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益,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三: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已于2025年3月29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四: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义务,认真、独立地审议了每个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朱启臻,男,历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师,现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能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对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
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朱启臻 | 6 | 6 | 0 | 0 |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了董事会,运用本人的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和审慎决策公司各项重大事项,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参加审核就公司战略规划制定、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本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本人所擅长的专业领域,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议题共1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2次股东大会。
(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议题共3项。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组织召开的2023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有效增强了与资本市场及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供相关建议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在充分听取公司各方意见基础上,积极运用专业经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为公司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走访调研共15天,特别是深入到七星、勤得利等农场,与场长、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了座谈,调研生产情况,了解经营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在此期间,公司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能够在生产经营状况、经营管理、风险控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并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
做到及时落实、及早修正,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会计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其它事项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监督及核查,召开专门会议审慎审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审核意见,确保相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承诺但未履行的事项,亦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份,披露临时报告36份,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各种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有关要求实施了会计政策变更,本人认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负责人2023年度绩效年薪兑现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发放了基础年薪部分。对2023年度任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并按照规定兑现了绩效年薪。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为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营提供保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及
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审慎、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强化与管理层的沟通,努力提升董事会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本人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朱启臻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义务,认真、独立地审议了每个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金融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王吉恒,男,历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基础部教师、经济管理学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银行外部监事,现任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能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
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对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王吉恒 | 6 | 6 | 0 | 0 |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了董事会,运用本人的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和审慎决策公司各项重大事项,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参加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本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本人所擅长的专业领域,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议题共2项;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议题共11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2次股东大会。
(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议题共3项。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组织召开的2023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24年三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有效增强了与资本市场及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供相关建议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在充分听取公司各方意见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配合,积极运用专业经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为公司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走访调研共15天。在此期间,公司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能够在生产经营状况、经营管
理、风险控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并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及早修正,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会计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其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监督及核查,召开专门会议审慎审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审核意见,确保相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承诺但未履行的事项,亦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份,披露临时报告36份,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准确披露各种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有关要求实施了会计政策变更,本人认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发放了基础年薪部分。对2023年度任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并按照规定兑现了绩效年薪。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为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营提供保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审慎、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强化与管理层的沟通,努力提升董事会的透明度。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王吉恒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义务,认真、独立地审议了每个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法律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郭丹,女,历任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部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能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
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对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郭丹 | 6 | 6 | 0 | 0 |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了董事会,运用本人的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和审慎决策公司各项重大事项,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参加审核公司战略规划制定、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本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本人所擅长的专业领域,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议题1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2次股东大会。
(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议题共3项。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组织召开的2023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24年三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有效增强了与资本市场及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供相关建议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在充分听取公司各方意见基础上,积极运用专业经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为公司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走访调研共15天。在此期间,公司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能够在生产经营状况、经营管理、风险控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与
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并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及早修正,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会计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其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监督及核查,召开专门会议审慎审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审核意见,确保相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承诺但未履行的事项,亦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份,披露临时报告36份,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各种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有关要求实施了会计政策变更,本人认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负责人2023年度绩效年薪兑现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发放了基础年薪部分。对2023年度任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并按照规定兑现了绩效年薪。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为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营提供保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审慎、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强化与管理层的沟通,努力提升董事会的透明度。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郭丹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义务,认真、独立地审议了每个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会计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刘雪娇,女,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21年1月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原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4年7月任北大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7月任职以来,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能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对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刘雪娇 | 3 | 3 | 0 | 0 |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了董事会,运用本人的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和审慎决策公司各项重大事项,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本人所擅长的专业领域,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议题共4项;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议题1项。
因本人于2024年7月29日正式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本人均未出席。
(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作为会议召集人,本人运用所擅长领域专业知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本人召集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议题2项。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组织召开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024年三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有效增强了与资本市场及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供相关建议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在充分听取公司各方意见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配合,积极运用专业经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为公司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能够在生产经营状况、经营管理、风险控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
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并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及早修正,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会计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其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监督及核查,召开专门会议审慎审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审核意见,确保相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承诺但未履行的事项,亦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公司子公司运营、长期股权投资回报率、以及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着重关注上市公司其他经营板块的子公
司运营情况,积极与外部审计及管理层就如何改善部分子公司亏损问题展开讨论。针对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等资产减值计提,本人对外部审计出具的减值依据等进行了进一步的问询和考察,并针对探矿权资产的后续处置问题与外部审计及管理层进行了相关沟通。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份,披露临时报告35份,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各种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本人针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内容进行了审阅,对于运营型财务指标的季度及年度变化以及其背后的原因及时与财务部门、内部与外部审计部门沟通。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3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2025年三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4年审计委员会对该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对其执业能力和续聘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各项审计任务,通过续聘该事务所承担2025年的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有关要求实施了会计政策变更,本人认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发放了基础年薪部分。对2023年度任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并按照规定兑现了绩效年薪。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为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营提供保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审慎、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
强化与管理层的沟通,努力提升董事会的透明度。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刘雪娇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于2024年7月29日正式离任。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义务,认真、独立地审议了每个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会计专业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赵世君,男,历任辽东学院会计学院团委书记,上海新世纪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经贸学院会计系主任、会计学院执行院长,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兼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内核委员,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2024年度,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能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对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赵世君 | 3 | 3 | 0 | 0 |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了董事会,运用本人的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和审慎决策公司各项重大事项,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参加审核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的专项会议,本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本人所擅长的专业领域,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议题共7项;出
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议题1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2次股东大会。
(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作为会议召集人,本人运用所擅长领域专业知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本人召集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议题1项。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组织召开的2023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有效增强了与资本市场及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供相关建议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在充分听取公司各方意见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配合,积极运用专业经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为公司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能够在生产经营状况、经营管理、风险控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并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及早修正,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会计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其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监督及核查,召开专门会议审慎审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审核意见,确保相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已承诺但未履行的事项,亦没有
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份,披露临时报告35份,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各种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有关要求实施了会计政策变更,本人认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发放了基础年薪部分。对2023年
度任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并按照规定兑现了绩效年薪。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为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营提供保障。
四、总体评价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世君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五: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卫东,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芬,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孙奇,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连续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和项目合伙人宋卫东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芬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宋卫东、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公开招投标结果定价为2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0万元。与2023年、2024年持平。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必要性
(一)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相关管理规定,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遴选2023-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标机构为中审众环,服务期限为三年。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开招投标结果,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公开招投标结果定价。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六: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87,210,049.06元。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063,260,617.3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任意盈余公积金159,489,092.6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22,382,258.01元,扣除派发2023年度现金分红782,179,159.9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43,974,622.75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并结合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业绩以及对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7,679,9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77,723,949.9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9.93%。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七:
关于2025年度预算的议案
2025年度预算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会审议。
一、主要预算指标
2025年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5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0.9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8亿元。
二、主要经营措施
(一)聚焦发展赋能,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一是推进治理层面改革;二是推进留守中心改革;三是持续推进三项制度改革。
(二)聚焦主责主业,筑牢现代农业“大基地”根基。一是以大面积单产提升为切入点,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升粮食综合产能,争当粮食生产“排头兵”;二是以加强科技园区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率,争当农业科技发展“排头兵”;三是以大力发展智慧农业为重点,加快提升数字农业创新能力,增强农业核心竞争力,争当创建智慧农业先行区“排头兵”。
(三)聚焦创新驱动,探索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一是坚持高效益回报,突出发展定制农业,探索和总结出切实可行的高端产品经营模式;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采取分类施策探索,稳妥有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坚持高质量破局,创新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探索育秧基质和秧苗
集中统一供应。
(四)聚焦效益为先,依法合规开展农产品经营。一是积极稳妥开展大宗粮食贸易;二是稳步推进有机产业发展。
(五)聚焦精细管理,着力提升企业风险防控水平。一是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与考核评价,提升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深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全员、全要素、全过程成本管控,降低制度成本与管理成本;三是强化工资总额管理的执行,严格核定工资总额预算;四是提升资金运营管理能力,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提高资金效益及周转效率;五是加强对重大资金、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六是加强应收款业务源头风险管控,建立清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杜绝新增超账期应收款问题发生。
三、预算调整和执行
按照公司《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范围内,在保证完成公司总体利润指标的前提下,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分公司、子公司及分子公司之间的预算进行调整。在下年度预算未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前,参照本年度预算指标执行。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八: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现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金额 | 2024年实际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商品 | 农产品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 9,071 | 9,090 |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0 | 196 | |||
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商品 | 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 132,350 | 112,546 | 受肥料、农药市场价格因素影响未按预计采购冬储肥料 |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佳木斯建三江)有限公司 | 3,274 | 3,415 |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双鸭山)有限公司 | 2,267 | 2,320 |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鹤岗)有限公司 | 1,767 | 1,701 |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鸡西)有限公司 | 1,893 | 1,556 |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2,892 | 2,015 | |||
小计 | 153,514 | 132,839 | |||
销售商品 | 农产品农药、肥料等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747 | 238 | |
小计 | 747 | 238 |
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 通信服务 |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907 | 295 |
农业保险 |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 10,016 | 9,853 | |
其他保险 |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 1,477 | 1,501 | |
航化服务 |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4,845 | 4,248 | |
道路维修服务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九农场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2,002 | 931 | |
物业、供水供暖等劳务 | 北大荒信息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3,711 | 3,159 | |
小计 | 22,958 | 19,987 | ||
提供劳务 | 保险协办服务 |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 924 | 923 |
其他服务 |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60 | 175 | |
小计 | 984 | 1,098 | ||
合计 | 178,203 | 154,162 |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5年预计金额与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商品
购买商品 | 农产品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 11,081 | 24.95 | 9,090 | 48.36 | 北有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采购有机玉米、大豆增加 |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196 | 1.36 | ||||||
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 | 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 112,169 | 97.10 | 8,956 | 112,546 | 92.61 |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佳木斯建三江)有限公司 | 2,787 | 2.27 | 3,415 | 2.65 |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双鸭山)有限公司 | 2,086 | 1.70 | 2,320 | 1.80 |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鹤岗)有限公司 | 1,735 | 1.42 | 1,701 | 1.32 |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鸡西)有限公司 | 1,339 | 1.21 | 1,556 | 1.09 |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1,263 | 45.65 | 2,015 | 1.51 | ||||
小计 | 132,460 | 78.03 | 8,956 | 132,839 | 86.79 | |||
销售商品 | 农产品农药、肥料等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352 | 0.26 | 238 | 0.22 | ||
小计 | 352 | 0.26 | 238 | 0.22 | ||||
接受劳务 | 通信服务 |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353 | 98.22 | 6 | 295 | 92.48 | |
农业保险 |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 10,018 | 99.99 | 9,853 | 99.91 |
其他保险
其他保险 |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 1,745 | 97.83 | 22 | 1,501 | 91.32 | |
航化服务 |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4,710 | 79.48 | 4,248 | 87.63 | ||
道路维修服务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2,479 | 32.07 | 931 | 10.07 | ||
物业、供水供暖等劳务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4,829 | 21.18 | 12 | 3,159 | 7.01 | |
小计 | 24,134 | 49.64 | 40 | 19,987 | 28.15 | ||
提供劳务 | 保险协办服务 |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 919 | 100 | 923 | 100 | |
其他服务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142 | 5.74 | 175 | 6.87 | ||
小计 | 1,061 | 31.28 | 1,098 | 31.67 | |||
合计 | 158,008 | 44.34 | 8,996 | 154,162 | 45.73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对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包括: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涛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股东:黑龙江北大荒现代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4号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化肥、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
外)、饲料、粮食、农业机械设备、农副产品;农产品加工(加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贸易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毒品)。
2.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应天祥注册资本:人民币2,887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新华街江滨路1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中草药种植;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树木种植经营;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水生植物种植;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装卸搬运;粮油仓储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肥料销售;休闲观光活动;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建筑材
料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服务;畜牧机械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药品生产;河道采砂;木材采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兽药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牲畜饲养;家禽饲养;水产养殖;饲料生产;食品生产;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
3.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佳木斯建三江)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培宇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建三江化肥种子农药大市场A区07、0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谷物种植;食用菌种植;蔬菜种植;土地整治服务;塑料制品销售;农业机械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灌溉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化肥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农用薄膜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气象观测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池销售;
导航终端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停车场服务;包装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办公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标准化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销售代理;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大数据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粮食加工食品生产。
4.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鸡西)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黑龙江省双峰农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一般项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业机械销售;智能农业管理;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灌溉服务;农用薄膜销售;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谷物种植;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粮油仓储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化肥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5.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双鸭山)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朗明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局直4委学府路8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润滑油销售;油料种植;花卉种植;豆类种植;谷物种植;谷物销售;薯类种植;豆及薯类销售;粮油仓储服务;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土地整治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灌溉服务;智能农机装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
洋专用仪器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木材销售。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木材采运。
6.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鹤岗)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刘玖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农场场部第013调查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机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肥销售;肥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大数据服务;润滑油销售;粮食收购;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农业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收割服务;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农业机械租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农用薄膜销售;谷物种植;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农业管理;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
7.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公司类型:内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卢一鸣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95号黄河绿园小区A区4号办公楼4、5、6、7层
经营范围: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涉及农村、农民的财产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8.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曙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70,528.19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21号
经营范围:通用航空短途运输、通用航空包机飞行;载人类:航空医疗救护、航空护林、空中游览、跳伞飞行服务、个人娱乐飞行;其他类:城市消防、人工影响天气、航空摄影、空中巡查、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表演飞行、通用航空货运、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
9.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允海注册资本:人民币10,413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10号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
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住房租赁;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互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线、电缆经营;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上述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公司的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且上述关联交易各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销售农产品,接受保险和航化服务等与农业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交易定价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交易属于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是公司合理配置和利用优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九:
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委托理财额度等内容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
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9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机构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收益类凭证、国债逆回购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本次委托理财预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年度理财额度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会审查决策后,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事宜,跟踪理财业务进展情况和资金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经理机构报告,以便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理财投资风险。
2.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投资理财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业务监督与风险控制等内容。坚持“规范管理、量力而行、防控风险、
保值增值”原则,规范业务管理,强化风险控制。
3.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的稳健型投资理财产品作为投资理财交易标的。委托理财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每笔理财业务均需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进行。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审批和执行,加强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促进相关业务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6.中介机构及公司法律、内审等部门负责对理财业务进行审核、审计和监督,对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审批程序的合规性进行检查与核实。
7.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开展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和主营业务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会计核算将严格遵守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真实客观的反应理财业务本金及收益情况。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十:
关于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为完善和健全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特制订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提请会议审议。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2025-2027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25-2027年在具备下列所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年度内分配的现
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
现金分红条件如下:
1.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07元;
3.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7元;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未发生亏损且未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
6.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此外,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例也应遵照以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三)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因素的合理性进行必要分析或说明,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四)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决策机制
1.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2.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3.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4.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既定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公司董事会
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依职权制订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六)公司应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四、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十一:
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依据公司年度工作安排,发展战略部根据分公司的年度资金情况以及立项批复情况,将农业分公司、子公司申报2025年投资计划情况进行了汇总,结合公司2025年投资方向,编制完成了2025年投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原则
围绕公司发展规划,持续夯实农业基础,切实发挥有效投资对促进产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以优质高效的项目建设,助力产能提升,推动公司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投资方向
(一)主要以巩固提升粮食综合产能为主线,紧紧围绕公司主责主业及产业发展方向,持续提高公司“种、管、收、储、加、销”全过程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设施,着重针对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二)各分、子公司的农业生产机械设备、办公设备、产业化运营等资产的购置。
(三)公司针对各农业分公司抗洪、抗旱、突发气象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及确因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四)公司总部投资主要用于公司总部各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置项目。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2025年计划安排投资20610.13万元,其中:分、子公司
自有资金9228.69万元,公司拟对分公司投资3291.74万元;公司自筹资金8089.7万元(应急农业基础设施项目8000万元,总部投资89.7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一)农业分公司投资12469.89万元。
(二)公司自筹项目投资8000万元。
(三)公司总部项目投资89.7万元。
(四)北有农科自筹投资50.54万元。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农业分公司计划安排投资共计12469.89万元,其中:公司投资3291.74万元,分公司自筹9178.15万元,实施工程项目24个,资产购置项目19个。
(二)公司总部投资项目计划投资89.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公务用车等资产购置。
(三)北有农科计划投资50.54万元,主要用于生产设备采购。
(四)公司自筹投资项目公司自筹资金计划投资8000万元,针对各农业分公司抗洪、抗旱、突发气象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及确因农业生产需要的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五、投资计划调整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请董
事会、股东大会根据投资活动涉及金额的大小,授权董事会、经理层在一定权限内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计划的调整分级审批。具体如下:
(一)涉及金额(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审议后予以调整;
(二)涉及金额(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且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前提下,授权经理机构审议后予以调整。
六、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年度投资方向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公司将统筹推进农业科技园区、智慧农业建设等重点项目,结合2025年度工程项目审核通过率情况,预计后期存在调整投资计划额度较大的可能性。拟在经理机构授权额度范围内,如调整投资计划额度超过本次审议年度投资计划金额的30%(含),在履行经理机构审议后,还需经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负责人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和2022-2024年任期激励考核
及薪酬兑现的议案
根据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依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及相关指标说明,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2022-2024年任期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及薪酬兑现情况确认如下:
一、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绩效年薪兑现情况
(一)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指标
1.利润总额指标考核得分0.393分;
2.营业总收入指标考核得分0.212分;
3.超账期应收款完成率指标考核得分0.40分;
4.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考核得分0.20分;
5.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指标考核得分0.20分。
以上五项考核指标总和为1.41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管理办法》中对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的确定方式,五项考核指标得分分值≥1-1.5时,考核评价系数=五项考核指标得分分值+0.5,即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1.91。
(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指标
1.利润总额指标考核得分0.375分;
2.总资产指标考核得分0.225分;
3.营业总收入指标考核得分0.15分;
4.从业人数指标考核得分0.15分;
5.参与市场竞争度为全市场化企业指标考核得分0.60分。
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五项考核指标总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1.50。
(三)绩效年薪兑现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中规定,以基本年薪作为绩效年薪基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基本年薪×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即:2024年度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基本年薪×1.91×1.50。监事会主席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90%确定;其他副职负责人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80%确定。绩效年薪扣除预发的部分以后一次性支付。
二、2022-2024年任期考核及任期激励收入兑现情况
(一)任期激励考核提取比例
1.归属母公司资产收益率与公司总资产收益率的比值指标提取比例为0.12;
2.任期内绩效考核完成率指标提取比例为0.18。
激励收入提取比例为两项任期考核评价指标提取比例之和,任期激励提取比例为0.3。
(二)任期激励收入兑现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中确定的任期激励收入兑现与任期两项考核评价指标挂钩,为两项考核指标提取比例之和,董事
长、总经理任期激励收入=(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提取比例,即:2022-2024年董事长、总经理任期激励收入=(基本年薪+绩效年薪)×0.3。监事会主席任期激励收入按董事长、总经理任期激励收入的90%确定;其他副职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按董事长、总经理任期激励收入的80%确定。任期激励收入实行延期支付,在任期考核结束后分3年平均支付。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