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5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