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方科:关于2023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ST方科 公告编号:临2023-033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公告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业务,相关交易行为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存在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瑾女士、齐子鑫先生、张扬先生回避未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超过3,000万元,但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相关交易,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同意对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授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相关交易,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2022年6月24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和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2022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中实际产生的主要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2022年度发生额/最高余额 | 2022年度实际发生额/最高余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产品或服务 | 采购(委托采购)电脑及相关产品、PCB设备及技术,采购服务 | 方正集团和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3,000 | 796.24 | 实际经营中该等业务比预计少 |
采购软件及配套硬件、各项服务 | 方正集团和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6,000 | 646.51 | 实际经营中该等业务比预计少 | |
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 | 6,000 | 2,075.69 | 实际经营中该等业务比预计少 | ||
购买保险等 | 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 | 100 | 11.53 | 实际经营中该等业务比预计少 | |
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 销售电脑相关产品、PCB产品、材料及提供服务 | 方正集团和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3,000 | 409.37 | 实际经营中该等业务比预计少 |
销售宽带有关产品及服务 | 方正集团和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3,000 | 679.97 | 实际经营中该等业务比预计少 | |
提供软件服务及配套硬件 | 方正集团和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3,000 | 1,557.07 | 实际经营中该等业务比预计少 | |
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 | 3,000 | - | 实际经营中该等业务未发生 | ||
提供园区服务 | 提供园区服务(园区公用设施运营、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 | 方正集团和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1,500 | 1,595.58 | - |
房屋出租 | 向关联方出租办公用房、厂房等 | 方正集团和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3,000 | 694.81 | 实际经营中该等业务比预计少 |
房屋租赁 | 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用房、厂房等 | 方正集团和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3,000 | 528.91 | 实际经营中该等业务比预计少 |
融资租赁业务、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的保理业务及转让 |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的保理业务及转让的最高余额 | 方正集团和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20,000 | 16,113.06 | 实际该等融资比预计少 |
关联方借款 | 向关联方借入资金的最高余额(含付息和无息) | 方正集团和新方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180,000 | 105,628.81 | 实际借款比预计少 |
接受金融服务 | 银行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等 | 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 | 30,000 | - | 实际该等贷款未发生 |
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 | 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 | 30,000 | 2,461.57 | - |
以上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确认。
(三)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活动中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授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2023年度发生额/最高余额 | 2023年1-3月实际已发生额/最高余额 | 2022年度实际发生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产品或服务 | 采购(委托采购)电脑及相关产品、PCB设备及技术,采购服务 | 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 | 1,600 | 629.09 | 796.24 | |
预计该等业务可能增加 | ||||||
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 销售电脑相关产品、PCB产品、材料及提供服务 | 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 | 500 | 115.33 | 409.37 | - |
提供园区服务 | 提供园区服务(园区公用设施运营、行政管理 | 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 | 1,500 | 227.08 | 1,595.58 | - |
1、 以上2023年度预计授权事项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 以上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按公允价格,决定日常经营活动中关联交易的实际数量和金额。
3、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常性的资产收购或出售等其他关联交易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进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连续发生、难以及时公告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4、为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前,公司拟暂按公司2023年度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执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执行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相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明哲
成立日期:1988 年 3 月 21 日
和后勤保障服务) | ||||||
房屋出租 | 向关联方出租办公用房、厂房等 | 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 | 600 | 146.41 | 694.81 | - |
房屋租赁 | 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用房、厂房等 | 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 | 700 | 170.95 | 528.91 | - |
接受金融服务 | 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 | 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 | 5,000 | 2,526.64 | 2,461.57 | 预计该等金融业务可能增加 |
注册资本:182.80亿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48、109、110、
111、112层
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中国平安公开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平安总资产为111,371.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8,586.75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05.6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7.74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信息产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在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平安间接控制方正信息产业。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平安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方正科技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参照《上市规则》确定的其他关联人均为公司的关联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目前各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企业相互沟通、协调的渠道较为畅通,能够有效减少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摩擦、提高经营效率。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
利,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