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广汇物流(600603)公司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长赵强先生、董事鲍乡谊先生在成都会场出席会议;董事/总经理刘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独立董事刘文琴女士、孙慧女士在乌鲁木齐会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视频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会在审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8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刘栋先生调整为非任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长赵强先生,其余委员保持不变。

变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如下:

崔艳秋女士(主任委员)、刘文琴女士、赵强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