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广汇物流(600603)公司公告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需要履行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房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对所述内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阅,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在充分了解公司本次交易的目的、交易方案等有关事项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能源物流主业,涉及的资产出售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定价,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确定协议的交易金额,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合理、公允,交易方案有效可行,具有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乌鲁木齐市汇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对所述内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阅,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在充分了解公司本次交易的目的、交易方案等有关事项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能源物流主业,涉及的股权出售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

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定价,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确定协议的交易金额,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合理、公允,交易方案有效可行,具有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崔艳秋

刘文琴

孙 慧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