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09  广汇物流(60060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0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86,133,2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5.758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总经理刘栋先生、董

事、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刘文琴女士、孙慧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赵强先生、董事鲍乡谊先生视频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王国林先生视频出席会议;监事朱凯先生现场出席会议;监事周亚丽因公出差请假。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康继东现场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房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0,666,128100.000000.0000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00,666,128100.000000.0000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85,994,91899.9798138,3000.02020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85,994,91899.9798138,3000.02020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85,994,91899.9798138,3000.02020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85,994,91899.9798138,3000.02020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86,133,218100.000000.0000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房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1,120,808100.000000.000000.0000
2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1,120,808100.000000.000000.0000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3,235,67299.7817138,3000.218300.0000
7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63,373,972100.000000.000000.000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3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7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毛海龙律师、冯燕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股东大会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