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查股网  2024-05-15  广汇物流(600603)公司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600603.SH

新疆?乌鲁木齐

2024年5月

目录

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议案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9

议案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5

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31

议案5:《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3

议案6: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4

议案7: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35

议案8: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36

议案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8

议案10: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主持人:

董事长赵强先生。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16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0楼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会议参加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推举会议计票员和监票员;

四、审议议题: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新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报送上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汇总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七、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八、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读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十、现场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一、鉴证律师宣读现场会议鉴证意见;

十二、现场与会董事、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

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0991-660288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或“公司”)董事会做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大家审议并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是广汇物流向能源物流战略转型的元年,也是广汇物流能源物流业务创新起步、奠定未来发展基础的关键年。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审慎决策和攻坚克难下,全体员工聚力奋进,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聚焦能源物流主业,经营发展根基逐步夯实,全年实现向能源物流的稳步过渡。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新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位优势,定位于“一条通道、四个基地”,建设运营新疆铁路北翼通道重要组成部分“将-淖-红”铁路,布局四川广元、甘肃柳沟、宁夏宁东及甘肃明水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上最具成长力的综合能源物流服务商。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32亿元,同比增长132.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亿元,同比增长276.43%,其中能源物流业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亿元,同比增长67.66%;每股收益0.49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235.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02亿元。

本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能源物流、房地产及物流协同三个板块。

(一)能源物流板块

公司围绕发挥新疆自然资源优势,依托新疆铁路出疆黄金通道,统筹构建“一条通道,四个基地”的全过程能源物流体系,积极服务疆煤外运战略实施。

随着铁路网络不断建设完善,新疆铁路已经形成了“一主两翼”进出疆三大铁路通道:“一主”是指兰新铁路,由兰新铁路和兰新高铁共同构成,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运输通道和我国西北地区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目前的出疆主通道,短期运力紧张。两翼主要是指“北翼”和“南翼”通道。北翼通道指临哈铁路及向西延伸线,红淖铁路和将淖铁路是北翼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临哈铁路连接内蒙古临河站—额济纳站—新疆哈密站,有较大的外运潜力。南翼通道指格库铁路,起自青海省格尔木市,终到新疆库尔勒市,是出入新疆的第三条铁路通道,主要服务南疆和国内西南地区的运输。

公司通过控股红淖铁路、参股将淖铁路,全面参与疆煤外运铁路北翼通道全线贯通。尤其是红淖铁路作为连接主通道和北翼通道的重要纽带,与将淖铁路联通后,成为哈密和准东疆煤外运的主要集运路线。2020年6月,公司参股设立新疆将淖铁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92%。参与建设、经营将淖铁路,这也是公司迈向能源物流战略转型的重要一步。2022年,公司购买红淖铁路公司92.7708%股权并于当年10月17日完成股权交割,标志着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正式确立,未来将成为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创新型现代物流运营商。自2022年交割完成后,公司陆续在红淖铁路新增投资,开展电气化改造、关闭站开通、货场改造、无缝化改造等扩能改造项目,以上改造项目进一步提高了红淖铁路运输能力,更好地满足煤炭出疆运量的增长需求。2024年1月15日,将淖铁路正式开通运营。“将-淖-红”铁路(将淖铁路-红淖铁路)全线贯通,意味着“疆煤外运”能力从源头得以提升,运能进一步释放,有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1、布局上游疆煤外运黄金通道——“将-淖-红”铁路

(1)红淖铁路(淖毛湖——红柳河)

红淖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部的哈密地区,全线长435.6公里。西端在白石湖南站与将淖铁路相接,东端在甘肃红柳河站与兰新铁路相接实现出疆。期间在镜儿井北站与临哈铁路柔远站交接,成为可以同时连通出疆主通道和北翼通道的关键线路。红淖铁路成功打通了新疆与内地消费市场的煤炭运输通道,煤炭外运量将逐年上升。红淖铁路运杂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参照市场同类交易合同价格的基础上,供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确定具体价格。其中,红淖铁路运价根据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6月出具《关于红淖线铁路运价申请的复函》,可在0.4元/吨公里的运价范围内进行自主调价,具体价格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2)将淖铁路(将军庙——淖毛湖)

将淖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的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哈密市,全长431.7公里,自淖毛湖地区白石湖南站接轨引出,向西途径伊吾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后,抵达乌将铁路将军庙站后连接乌准铁路,向东连接红淖铁路进而实现与兰新铁路和临哈铁路相连,打通出疆北翼通道。该铁路途径哈密地区的三塘湖、巴里坤、淖毛湖矿区及准东地区资源富集的五彩湾、大井、将军庙、西黑山、老君庙矿区,是哈密地区和准东地区煤炭资源开发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疆煤外运通道的重要集运线路。

(3)“将-淖-红”铁路全线贯通

“将-淖-红”铁路有力保障新疆两个最主要的煤炭基地——哈密地区和准东地区煤炭外运力度,保通保畅;同时实现哈密地区和准东地区诸多储量丰富的矿区有效串联。

“将-淖-红”铁路贯通后,改变了区域煤炭供应格局,一是改善了区域内交通运输结构、快速实现公转铁和散转集,减少能耗,降低

污染;二是能够快速实现疆内优势产品出疆,促进沿线资源开发,同时将新疆优势资源富集区与疆内、外市场紧紧绑定在一起,成为新疆优质煤炭资源、甲醇、煤焦油、铝锭、化肥等产品以及包含农副产品等在内的各类出疆物资实现外运的主要通道,将新疆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将-淖-红”铁路贯通,缩短了准东地区煤炭28%的出疆运距、30%的出疆运输时间,极大完善了疆内的铁路运输网络,有效地增强了运输能力,大幅提升物流效率,成为促进货运上量的主要增长极,进一步为煤炭生产企业和下游客户提供服务,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布局下游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四大物流基地”

公司在下游积极利用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实现业务延伸。一是通过在资源紧缺地区布局综合能源物流基地,从而将新疆优势能源产品尤其是煤炭产品进行销售前移,将其作为煤炭产品销售的前置仓;二是通过淡储旺用进行煤炭战略储备,调节季节差异带来的市场需求;三是通过“点对点”运输,提高铁路运输效率,提升疆煤外运量,增强

疆煤在终端市场的竞争力;四是将运营的综合能源物流基地编织成网,充分发挥基地的节点辐射效应,相互之间形成物流支撑,提高能源物流的响应效率,扩大终端市场份额,夯实主业发展基础,增厚能源物流主业收益。

(1)广元综合能源物流基地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项目各项手续办理和开工建设准备工作,先后取得了煤炭仓储项目备案和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及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前期手续办理,签订了部分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合同和铁路专用线接轨合同,启动相关基础和场内管线迁改工作,确保项目配套设施先行建设完成,为项目开工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四川省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3]3号】,广元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已列入四川省重点项目。

(2)柳沟综合能源物流基地

甘肃柳沟综合能源物流基地主要从事煤炭仓储、掺配和发运服务,是公司疆煤东运中转基地的第一站,为公路运输至甘肃中转的疆煤资源提供中转服务,公司能源物流业务结构多元化、区域多元化初具规模。基地目前静态储煤能力100万吨,年周转能力约2000万吨,正在规划扩能改造工程,拟通过“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基地周转能力,为公司“疆煤外运”规模的快速提升提供支撑。

(3)宁东综合能源物流基地

2023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就新建宁夏宁东综合能源物流基地项目达成合作,通过铁路专用线及煤炭仓储建设、运营业务,实施“疆煤外运”战略,填补宁夏地区用煤需求缺口。公

司已设立广汇宁夏煤炭储配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铁路运输、煤炭掺配加工等业务。报告期内,宁东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已完成煤炭仓储项目备案和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及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前期手续办理,签订了部分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合同和铁路专用线接轨合同,完成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场坪单位进场施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本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宁发改评督[2023]54号】,宁东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已列入宁夏自治区重点项目。

(4)明水综合能源物流基地

2023年7月,公司设立甘肃广汇疆煤物流有限公司,在甘肃肃北蒙古自治县明水站建设甘肃明水综合能源物流基地,主要从事铁路专用线及煤炭仓储建设、运营业务,主要辐射宁夏、冀中原等地区。报告期内,明水综合能源物流基地积极推进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已取得煤炭仓储项目备案、铁路专用线接轨合同等手续。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2024年“三个清单”项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19号】,明水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已列入2024年甘肃省省列重大建设项目清单。

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建成后,通过与上游铁路连接,形成完整的能源物流体系,大力支持新疆安全、智能、绿色的先进优质煤矿进一步释放产能,大幅扩大疆煤辐射范围,缓解煤炭紧张区域的供需矛盾,提升新疆煤炭价值,推动新疆能源优势转换,为增强全国煤炭安全供应保障做出贡献。

(二)房地产板块

2019年,公司收购地产项目时承诺,除与物流和商业服务等主业

相关的项目开发及其综合配套业态外,公司未来将不会新增其他以商品房销售为主的住宅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地产项目抓紧推进去化进程,已进入收尾阶段,部分地产项目受所在地宏观经济下行及部分地区政策等限制影响,销售量较上年有所下滑,加之2023年全国商品房销量不及预期,楼市再度转弱,公司各房地产项目去化进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工程施工部分已基本结束,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剩余尾盘销售。

(三)物流协同板块

1、冷链物流业务

汇领鲜冷链物流基地位于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核心区域,紧邻临空经济示范区,区位优势明显,是目前新疆冷链仓储企业中信息化程度最高、硬件水平最好的高标准冷链物流基地。2023年,公司通过积极调整招商策略、差异化服务和规范作业,与客户合作进一步稳固,稳步提升整体出租率;积极拓展战略合作伙伴,打造冷链新业态,并成功引入新疆头部电商直播平台入驻园区,为进一步丰富园区业态、完善园区功能、提升经营质量、扩大影响力奠定坚实基础。

2、保理业务

2023年度,为防控风险,公司以清收清欠为核心,持续对内外部客户进行清收及持续降额管理,存量客户降额3,000万元,通过诉讼等方式清收欠款近1,000万元。继续推进责任到人的清收机制,持续开展重点项目摸排,加大催收力度,及时监控重点客户的法律风险;扎实做好保后动态跟踪监管,风险预警、提前处置,增加有效的担保措施,全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二、2023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积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尽全力消除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产生的影响,占用资金已全部偿还完毕。目前,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有效的内控制度,着力提升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对公司各层管理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尽其责、恪尽职守、规范运作,不断提高企业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董事会召集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31项,确保了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公司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实施完成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了11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审议了56项议案,主要针对公司定期报告、董事会换届、定增事项、关联交易、内控制度、对外担保、员工持股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依法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战略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

(四)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1、2022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1,545,488.58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51,125,879.1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4,067,646.87元。

2022年,公司通过现金方式以41.76亿元的交易对价收购了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92.7708%股权,确立了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发展战略,同时积极布局下游能源储配物流基地,将新疆的资源优势在全国范围内高效转化,致力于成为“一带一路”上最具成长力的能源物流服务商。

公司正处于成长期,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夯实能源物流主业。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338,924.39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926,417,908.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57,843,764.22元。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充分利用新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位优势,定位于“一条通道、四个基地”,建设运营新疆铁路“北翼通道”,布局四川广元、甘肃柳沟、宁夏宁东及甘肃明水等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上最具成长力的综合能源物流服务商。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暨成长期,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夯实能源物流主业。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运行态势,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及现金流的稳定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广大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五)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2023年公司除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有关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2022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布临时公告110条;同时,公司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

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耐心倾听投资者的心声和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关系。

(六)董事履职情况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投融资等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就重大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2024年重点经营工作

2024年,广汇物流将全力推进战略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公司将紧紧围绕能源物流主业,以“一条通道,四大基地”为工作主线,建设运营齐头并进,以提升运量为核心目标,在做好存量资源利用的前提下,深耕上下游布局,通过多元化措施拓展运量提升空间,确保完成经营目标。

1、能源物流业务

公司将以红淖铁路和综合能源物流基地等核心资产为依托,快速推进能源物流业务延伸,加快外部客户开发,丰富上游货源,拓展上下游联动、点对点运输模式,发挥好产业协同效应,充分发挥铁路和综合能源物流基地的周转能力,确保经营目标完成。

铁路方面:狠抓运量提升及精细化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红淖铁

路提量增效。高质量抓好电气化、淖毛湖站扩能改造、临哈联络线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提升铁路运力;将淖铁路已开通运营,做好国铁和将淖铁路过货保障工作;加快推进电解铝、多晶硅等产业产品出疆、原料进疆业务落地,尽快实现“重进重出”;努力拓展点对点运输专列。

公铁联运方面:为更好地满足铁路周边煤炭等资源出疆运输需求,公司将业务由铁路运输拓展至公铁联运,发挥铁路干线运输成本低和公路网络灵活优势,培育有竞争力的“门到门”公铁联运服务模式,将公路运输作为公司铁路运输的有效补充,动态优化匹配运力资源,确保疆煤外运能力不断提升,全力担起“疆煤外运”的重要使命。

综合能源物流基地方面:提升柳沟综合能源物流基地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业务拓展,充分发挥其疆煤外运中转功能;继续加快四川广元、宁夏宁东及甘肃明水综合能源物流基地的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运;提前谋划,做好运营筹备工作;拓展周边客户,为基地周转量提升奠定基础。

2、房地产板块

紧紧围绕“尾盘去化”经营主线,加强流动性管理,开拓思路,将销售作为核心工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动员所有力量为营销工作创造最佳条件,加快地产业务去化工作。

3、协同业务

汇领鲜公司继续提升冷库出租率,加大招商力度,引入冷链新业态,拓展新的战略合作伙伴,利用差异化经营策略提升冷库竞争力;保理公司全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欠款清收力度,强化资产处置能力和渠道建设,稳步提高经营水平。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紧盯铁路、煤炭储运等专业紧缺岗位,积极引进优秀人才、紧缺人才。搭建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平台,制定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开展系列培训“育才”,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效能显著,与企业结构转型升级相匹配的人才队伍。建立评聘分离制度,组建高级技术专家、技术专家等人才库,搭建一支适应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积极履职尽责,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出发,深入贯彻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全面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召开监事会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召开方式审议内容
1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2月3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17日通讯方式1、《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扩大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人员范围暨确认授予人员名单的议案》; 4、《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3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10日现场方式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8、《关于延长公司2019年收购地产项目业绩承诺期的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召开方式审议内容
9、《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4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年5月17日通讯方式1、《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5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2023年6月12日通讯方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2023年7月7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7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7月24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1、《关于豁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关于监事对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继续履职及作出承诺的议案》。
8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现场方式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现场方式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房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年12月22日通讯方式1、《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公司2023年度规范运作情况及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列席了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阅了相应会议的会议材料,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并对上述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事项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工作勤勉,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并对会计报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并适时跟进国家各项财税政策的变化,财务运作规范。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审核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非常重要,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时的实际情况,能充分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扩大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人员范围暨确认授予人员名单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业务骨干人员,所有参加对象均在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上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

(六)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需求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

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贷信用较高,能够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对资金需求的实际,及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正常进行。

(七)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情况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2023年度,公司继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了内控制度的执行能力,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和营运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强化并提升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落实监督职能,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确保公司内部监控措施的有效执行,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第一部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广汇物流2023年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12-00072号)。审计意见为:“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4,931,976,689.682,125,439,465.465,019,308,743.15132.054,321,436,158.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338,924.39154,966,101.08541,545,488.58276.43618,188,383.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3,629,140.94-107,001,782.35279,577,605.16510,832,62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1,746,031.251,235,952,018.621,235,952,018.62-9.242,028,113,698.92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01,891,233.355,293,342,353.445,669,344,571.5622.838,988,416,696.32
总资产23,508,801,720.2223,631,319,371.1721,706,645,251.84-0.5224,200,009,655.07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0.130.45276.92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90.130.45276.92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2-0.090.23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641.846.30增加4.8个百分点5.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2-1.784.656.84

二、资产负债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状况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3,508,801,720.22元,负债总额16,346,542,350.06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162,259,370.16元,资产负债率为69.53%。具体如下:

1、与上年年末相比,资产类项目主要情况

(1)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1,079,700,541.89元,比上年年末增加269.46%,主要是应收业绩承诺补偿金增加所致。

(2)存货年末余额3,672,988,650.90元,比上年年末减少

32.96%,主要是本期确认房产收入结转成本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年末余额312,604,485.30元,比上年年末减少37.23%,主要是本期结转预缴税费和代销手续费所致。

(4)在建工程年末余额2,862,896,190.81元,比上年年末增加

36.14%,主要是能源物流投资建设增加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年末余额8,011,921.77元,比上年年末减少

36.83%,主要是摊销所致。

(6)短期借款年末余额1,586,271,592.22元,比上年年末增加

328.17%,主要是红淖铁路借款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年末余额78,826,826.22元,比上年年末减少

83.27%,主要是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8)合同负债年末余额1,487,456,051.56元,比上年年末减少

55.35%,主要是本期房产项目结转收入。

(9)应付职工薪酬年末余额10,679,061.03元,比上年年末减少46.86%,主要是年末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2、与上年年末相比,负债类项目主要变动情况

(1)应交税费年末余额1,023,054,634.09元,比上年年末增加

37.10%,主要是本期应交税金增加所致。

(2)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397,764,324.47元,比上年年末增加

60.71%,本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所致。

(3)长期借款年末余额2,070,393,703.09元,比上年年末增加

128.92%,主要是一年内应付红淖铁路股权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其他流动负债年末余额128,011,072.19元,比上年年末减少57.06%,主要是本期结转待转销项税。

(5)长期应付款年末余额2,371,027,209.50元,比上年年末减少41.19%,主要是支付红淖铁路股权款。

(二)经营成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83,338,924.3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6.43%,影响变化因素如下:

1、营业收入本期实现4,931,976,689.6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06,537,224.22元,增幅为132.05%,主要是本期能源物流服务收入和房产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发生3,147,019,261.6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21,914,336.12元,增幅为106.35%,主要是本期能源物流服务收

入和房产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本期发生196,604,390.9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6,664,241.50元,增幅为228.00%,主要是本期房产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本期发生170,392,688.8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602,348.41元,增幅为32.30%,主要是办公用房折旧费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本期发生413,956,404.4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5,772,945.57元,增幅为38.83%,主要是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1,746,031.25元,比上期同期减少114,205,987.37元,降幅为9.24%,主要是本期支付的税费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18,782,876.19元,比上期同期减少1,509,928,210.42元,公司转型能源物流产业,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56,072,302.75元,比上期同期增加3,317,330,909.04元,公司转型能源物流产业,借款增加所致。

第二部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目标、2024年度市场情况以及生产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编制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本预算报告的编制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制度,并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而成。

一、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相对稳定;

(四)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无重大改变;

(五)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2024年度预算

在2023年的基础上,结合2024年度的总体经营规划,公司力争通过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实现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确保预算完成的主要措施

为保证上述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将采取的保障措施详细参照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章节的内容。

四、风险提示

生产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338,924.3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26,417,908.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57,843,764.22元。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充分利用新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位优势,定位于“一条通道、四个基地”,建设运营新疆铁路“北翼通道”,布局四川广元、甘肃柳沟、宁夏宁东及甘肃明水等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上最具成长力的综合能源物流服务商。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暨成长期,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夯实能源物流主业。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运行态势,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及现金流的稳定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降低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抵抗资金周转风险

的能力,保证公司快速发展暨成长期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广大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5:《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编制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6: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第十届已离任独立董事及第十一届在任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个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的独立董事崔艳秋、刘文琴、孙慧、窦刚贵、宋岩及葛炬各自相关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窦刚贵、宋岩、葛炬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崔艳秋、刘文琴、孙慧

2024年5月21日

议案7: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制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8: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金额:不超过3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确认,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含董事长)的非独立董事,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本年薪指不同岗位和职务层级按月发放的固定薪资;绩效年薪是按照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发放的浮动薪资。原则上,年度绩效在次年审计结束、年报发布后,按照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当年个人考核结果及运营业绩指标达成比例兑现,其他具体情况以公司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人(税后),按季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确认,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10: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监事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根据《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监事薪酬方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监事。

二、适用期限

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本年薪指不同岗位和职务层级按月发放的固定薪资;绩效年薪是按照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发放的浮动薪资。原则上,年度绩效在次年审计结束、年报发布后,按照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当年个人考核结果及运营业绩指标达成比例兑现,其他具体情况以公司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监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与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