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物: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名,实际收到3份有效表决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预计公司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阅,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额度适当,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赵强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广汇疆煤物流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尽快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能够对全资子公司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崔艳秋、刘文琴、孙慧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