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预算为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