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2年度,公司能够有效执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及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2023年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市场同行业工资水平等综合因素的考量,能更好的体现责、权、利的一致性,有利于调动和鼓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此项关于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叶建芳、杨力、何万篷
2023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