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关于总经理变更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变更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经理变更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卢醇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卢醇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卢醇先生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与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卢醇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运作等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卢醇先生在任职期间带领管理层团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孙中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马慧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未发现马慧民先生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公司董事长提名担任公司总经理的马慧民先生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并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马慧民先生的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予以聘任。
二、补选董事情况
因工作调整,陈军先生于2024年7月4日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所有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名马慧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马慧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慧民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马慧民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马慧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相关情形。我们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表示同意,并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马慧民先生简历
马慧民,男,中国国籍,1979年1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历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师、院务办公室副处级调研员,上海大数据联盟常务副秘书长、上海超级计算中心云计算和大数据部部长、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上海市欧美同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科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