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查股网  2024-08-24  市北高新(600604)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604 900902 公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北高新600604二纺机
B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北B股900902二纺B股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胡申姚挺
电话021-66528130021-66528130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262号1楼上海市江场三路262号1楼
电子信箱zhengquan@shibei.comzhengquan@shibei.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1,596,618,404.6522,091,878,454.48-2.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56,665,346.446,392,848,018.69-2.1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49,924,105.48526,031,045.02-1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182,672.25-27,107,503.34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885,888.36-30,058,065.12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0,241,846.05-69,018,297.41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5-0.41减少1.7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27-0.0145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27-0.0145不适用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5,04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5.08844,465,51200
市北高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8115,245,547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387,152,6570未知
VANGUARD TOTAL INTERNATIONAL STOCK INDEX FUND未知0.356,533,2050未知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STOCK INDEX FUND未知0.264,781,5990未知
周永山境内自然人0.254,774,0010未知
曲辰境内自然人0.224,202,0000未知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224,147,2230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193,472,1220未知
厉瞬敏境内自然人0.173,170,500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市北高新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为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 2、其余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1市新011851242021-12-072026-12-0993.25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3市北股份MTN0011023828412023-10-232026-10-2583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62.2662.4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151.72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