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汇通能源(600605)公司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共计74,915,827.77元,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涉及的债务人无公司关联方。

一、坏账核销情况

2023年8月26日,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部分长期未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应收款项涉及的债务人无公司关联方,核销原因主要包括债务人已注销/吊销、债权形成时间长且缺乏相关证据资料、无法执行、债权金额小于清欠成本等。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共计74,915,827.77元,账龄超过10年以上。针对本次核销的款项损失,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应收款项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公司应收款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