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部分过户登记的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部分过户登记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德锦”)的通知,其与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厦门汉云”)协议转让的10,4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416%)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于2024年5月7日分别与上海拿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拿特7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拿特”)、上海洪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洪赢价值成长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海洪赢”)、厦门汉云、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表“沪通创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沪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于2024年9月18日与厦门汉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西藏德锦向上海拿特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2,3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9966%;向上海洪赢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0,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2840%;向厦门汉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0,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416%;向宁波沪通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2,3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9966%。
2024年6月4日,西藏德锦与上海洪赢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于次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2024年8月7日,西藏德锦与宁波沪通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于次日收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于2024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部分过户
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于2024年8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部分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情况
西藏德锦与厦门汉云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0月9日办理完毕,于2024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在本笔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完成后,西藏德锦持股数量为78,057,275股,持股比例为37.8400%;厦门汉云持股数量为10,400,000股,持股比例为5.0416%。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协议转让实施情况,如有进展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