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德锦”)的通知,其与重庆元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元素黄金闪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素基金”)协议转让的11,35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5022%)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2日,西藏德锦与元素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向元素基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1,3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5022%。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情况
西藏德锦与元素基金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1月11日办理完毕,于2024年11月12日收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完成后,西藏德锦持股数量为66,707,275股,持股比例为32.3378%;元素基金持股数量为11,350,000股,持股比例为5.5022%。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西藏德锦与厦门驱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驱动力光华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协议转让实施情况,如有进展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