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11  汇通能源(600605)公司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2、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 动使用)。

3、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4、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5、特别风险提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 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 而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确保在不影响正常 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

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 用,但任一时点现金管理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种类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 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 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监管要求的投资品种等)。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 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3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 观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 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 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台账和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 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